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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10000元,到手或7855元


简述

据报道,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本市将实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扩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范围、暂停征收企业欠薪保障费等措施。

  

所谓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是指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础上,2018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1%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单位0.5%,个人0.5%)至2019年4月30日。

  

所谓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是指从2018年5月1日起,对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将现行基准费率(0.2%-1.9%)下调50%,至2019年4月30日。

  

此外,自2018年7月1日起,本市2018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原则上缴存比例为各7%。

  

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本市养老保险费率为28%,医疗保险费率为11.5%,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0.1%-0.95%,生育保险费率为1%,失业保险费率为1%,本市"五险"费率为41.6%-42.45%,其中单位缴纳"五险"费率为31.1%-31.95%,个人缴纳的"三险"为10.5%。自2018年7月1日起,公积金费率为10%-14%,这样本市"五险一金"总的费率为51.6%-56.45%,其中单位缴的"五险一金"为36.1%-38.95%,个人缴的"三险一金"为15.5%-17.5%。

  

假设张三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为10000元,自2018年7月1日起,他的到手工资有多少钱呢?

关注一:养老保险费率为28%


职工当年个人社保缴费基数按其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是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之和(包括车贴和饭贴等)。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其数值根据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先进到角再进到元。

  

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应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保的基数上限为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60%,计算数值按四舍五入原则先进到角再进到元。从2000年4月1日起,本市缴费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按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相一致的原则确定,即按单位内缴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上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为28%,其中单位为20%,个人为8%。已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保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养老保险费。

  

假设张三个人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都是10000元,那么他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就是每月2800元,其中单位缴纳2000元,个人缴纳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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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二:医疗保险费率为11.5%

按照最新的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11.5%,其中单位为9.5%,个人为2%。据此,张三的基本保险缴费额就是每月1150元,其中单位缴纳950元,个人缴纳200元。

关注三: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0.1%-0.95%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自2015年10月1日起,本市工伤保险费率不再实行统一的基础费率,调整为按照国家规定的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实行费率浮动的办法。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2%、0.4%、0.7%、0.9%、1.1%、1.3%、1.6%、1.9%。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负担,本市二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先行下浮一档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执行。

  

从2018年5月1日起,对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将现行基准费率(0.2%-1.9%)下调50%,至2019年4月30日。降低后的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1%、0.2%、0.35%、0.45%、0.55%、0.65%、0.8%、0.95%。

  

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实行浮动费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浮动费率分为两档,即在行业基准费率0.2%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不实行费率下浮;用人单位属于二类至八类行业的,浮动费率各分为四档,即在行业基准费率0.4%、0.7%、0.9%、1.1%、1.3%、1.6%、1.9%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浮动费率每年核定1次,并在下一缴费年度核定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时同步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如何浮动:(一)工伤保险支缴率小于等于200%的,费率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浮一档;(二)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200%、小于等于400%的,费率按本行业基准费率执行;(三)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400%、小于等于600%的,费率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上浮一档;(四)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600%的,费率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上浮两档;(五)《上海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实施后连续五年内工伤保险支缴率为零的,费率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浮两档;(六)达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或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单位称号的企业,在其达标或获得称号后的三年内工伤保险支缴率首次大于200%时,给予下浮一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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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四:生育保险费率为1%

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1%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据此,张三所在单位每月要为他缴纳生育保险100元,个人不缴费。

  

需注意,尽管用人单位在申报上年度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性收入时,应把单位"补差"部分统计在内,但是对于单位内上年度生育的妇女,在申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时,即单位在确定个人下一年度月缴费基数时,应将生育妇女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和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剔除计算。

关注五:失业保险费率为1%

按照最新规定,失业保险费率为1%,单位缴费为0.5%,职工个人为0.5%。据此,张三的基本保险缴费额就是每月100元,其中单位缴纳50元,个人缴纳50元。

关注六:公积金费率为10%-14%

本市2018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原则上缴存比例为各7%。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99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22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140元。

  

凡符合沪公积金管委会〔2016〕10号文所列举的以下降低缴存比例情形之一的,企业经过《通知》规定的程序,可以选择各5%或各6%的缴存比例:(一)连续经营亏损两年及以上的企业,且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不高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二)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内的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6〕300号)明确的小型微型企业。

  

企业可以根据沪公积金管委会〔2016〕10号文所列举的降低缴存比例的情形,选择各5%或各6%缴存比例,但应当通过集体协商,形成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专项协议,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再审批。各缴存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市公积金中心对选择降低缴存比例的单位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如按缴存比例为各7%计算,张三的公积金就是每月1400元,其中单位缴纳700元,个人缴纳700元。如按缴存比例为各5%计算,张三的公积金就是每月1000元,其中单位缴纳500元,个人缴纳500元。

关注七缴税免征额为3500元

自2011年开始至今,内地人员个税免征额为3500元,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个税免征额设为4800元。张三每月工资10000元,如公积金按缴存比例按各7%计算,个人缴"三险一金"为1750元,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个人缴纳"三险一金"-免征额=10000元-1750元-3500元=4750元。参照税率表,得到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元,张三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4750元×20%-555元=395元。张三的税后工资=税前工资-个人缴"三险一金"-应纳个税=10000元-1750元-395元=7855元。

  

同样方法计算出,如公积金按缴存比例按各5%计算,张三的税后工资则为8015元;如公积金按缴存比例按各6%计算,张三的税后工资则为79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