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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上6天到底算不算加班?

 如今,大部分公司都在实行做五休二的双休制,但我们也发现,做六休一的单休制出镜率也是越来越高了。

 

相比而言,在单休制下,每周多上的那一天班算加班吗?

 

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在标准工时制和特殊工时制下,一周上6天到底算不算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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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时制

 

标准工时制度,也称为标准工作制度,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每天和每周工作的小时数,也规定了每周的休息天数,也就是说,一周上6天班,已经保证了法律规定的休息时间。只要在这6天里,符合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规定,就不存在加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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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时制

 

《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这里的 “其他工作时间和休息方法”指的就是特殊工时制。

 

特殊工时制包括许多种具体的工时制度,我国已实行的主要有:缩短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计件工时制。

 

如果企业想要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应当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审批和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前,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将劳动者意见表作为提交材料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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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算工时制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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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时制

 

在不定时工时制下,劳动者难以按时上下班,不适用标准工作时间。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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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工时制

 

计件工时制是指以工人完成一定数量的合格产品或一定的作业量来确定劳动报酬的一种劳动形式。按劳动法的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标准工时的规定,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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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标准工时制下,只要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一周上6天也不算加班。但是,在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岗位上,则要看具体情况,因为有些工作是“按量不按时”的,有时候超过了那40小时,也不一定算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