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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应该怎么办?请看劳动法

工伤认定

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对工伤认定不服处理的步骤及程序

第一步,要确定被诉主体。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比如工人受伤,包工头不具备用人资格,应将发包单位即建设单位列为被诉主体。

  第二步,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最长60天)。如果刚刚工作一个月,并且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需要马上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因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凭证。

  第三步,申请工伤认定(最长60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认定是进行工伤索赔的必经程序。在拿到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书后,立即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2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可见,就有关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