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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退休后,可以领取双重待遇吗?

邓先生是工伤伤残四级职工,正在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眼看9月就可以退休了,邓先生却被告知办理退休前要先停止领取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退休能不能享受伤残津贴和基本养老金的双重待遇?


养老保险


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如果邓先生9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他就要停止享受伤残津贴,申请办理退休。伤残津贴和基本养老金是不能重复享受的。


如果邓先生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来享受的伤残津贴的,产生的差额部分就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


如果邓先生达法定退休年龄但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继续享受伤残津贴待遇。